福島民眾打官司要求中止排放

2023-08-24 00:00

福島核廠人員周二為初次排放作準備,從上層蒸汽儲存室取樣。
福島核廠人員周二為初次排放作準備,從上層蒸汽儲存室取樣。

日本排放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核廢水入海,營運該廠的東京電力公司(東電)公布具體排放計劃,最快在香港時間今天中午12時排放,首波預計連續排放17天,將總量約7800噸核廢水排放入海;在2023財年(截至明年3月底止),分4次共排放約3.12萬噸核廢水,約為核電廠內目前存放總量(約134萬噸)的2.3%。反對排海的福島縣居民及漁民等昨日宣布,將於9月8日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中央政府及東電中止排放。
東電已在周二展開排放入海的第一階段作業,用約1200噸海水稀釋約1噸核廢水,並儲存在「排水豎井」內,再測量放射性氚的濃度是否稀釋到預期水準。預料這項結果將於周四上午出爐,東電認為只要測量結果及氣象條件沒有問題,最快在當地時間周四下午1時(香港時間中午12時)開始排放入海。灌入經處理核廢水的大水槽約7分鐘蓄滿,水會溢出至旁邊的豎井。豎井與海底管道相連,核廢水將緩慢流過約1公里的管道,約1000秒之後抵達大海。但如果氣象條件不佳,海浪過高,船上的海上監測點無法進行濃度測定,排海計劃將取消。 

預計首波連續17天將總量約7800噸核廢水稀釋到國家標準以下(也就是每公升含氚量低於1500貝可)後排放入海;單日排放量約為460噸。《讀賣新聞》報道,排放入海後第一時間所測量到的氚濃度,預計最快本月27日(周日)公布。
團體指不顧承諾拖延重建

反對排海的福島縣居民、漁業從業人員、律師等人組成的團體,周三在福島縣磐城市召開記者會,表明9月8日將向福島地方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政府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取消排放入海的合格許可,同時要求東電停止排放。律師表示,原告將是福島縣等地居民及漁業從業人員,指政府和東電2015年曾書面承諾當地漁民「未獲相關人士理解不會(對核廢水)進行任何處置」,但兩者卻不顧承諾採取違反契約的行為,侵害居民平穩生活的權利,破壞海洋相關人士的生活基礎。預計加入原告行列的磐城市民鈴木茂男在記者會表示,絕不容許不守承諾,而排放核廢水入海會讓至今的努力白費,拖延當地重建的腳步。
至明年3月泄出總儲量2.3%

東電公布的核廢水排放計劃也指出,2023財年(到2024年3月底止)預定排放量約30座儲水罐的3.12萬噸,約為福島第一核電廠內存放總量的2.3%。東電預定在2023年度內排放4次核廢水,入海的氚總量預估約5萬億貝可。東電將根據首年度排放狀況,希望能在2024年度以後進一步增加年排放量。若階段性將核廢水排放入海,最快也要到2051年度才可能排放完畢,也就是說需耗時約30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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